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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臨床也有七戒
導讀:佛家講清規戒律,作者看來中醫臨床也有“七戒”。這“七戒”分別是:戒以“病”統“證”;戒棄“槍”取“彈”;戒囿于經驗;戒本本主義;戒憑脈診病;戒畫蛇添足;戒今方明更。
一、戒以“病”統“證”
中醫、西醫是兩個獨立的醫學體系。西醫著眼于局部病理變化的“病”,中醫則重視概括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結果的“證”,認為發病機制不同,人體內部聯系圖不同,“證”也就不同; “證”包括了病因、病位、病性,臨床表現及其發展規律,且包含了邪正關系、體質、情志、時令、氣候等。但目前臨床上存在這樣一種做法:以現代醫學的“病”統祖國醫學的“證”,“證”機械地為“病”服務。如“貧血,氣血虛弱,益氣養血”;“髙血壓病,肝陽上亢,平肝潛陽”等等。這種診治思維,把兩種不同理論的醫學體系混為一談,違背了中醫辨證論治的思維方法。中醫、西醫在許多方面與環節上粗看相似,但實則大異。如果先辨西醫的病,然后再進行中醫辨證,西醫的診斷先存于醫生的表象之中,那么他的注意范圍很容易局限在已明確的診斷范圍內,因而出現思維狹窄僵化,忽視中醫基本理論的弊端。
二、戒棄“槍”取“彈”
臨床上有這樣一種趨向:西醫診斷,中藥治療。一味追求某方某藥可以消炎,抗病毒、降壓、降脂、降酶等。這實際上是一種棄“槍”(指辨證)取“彈”(指方藥)的作法,貌似中西醫結合,實則曲解,背離中西醫結合。因為中藥的升降浮沉,四性五味是和“證”緊密相聯,中醫治病組方用藥必須根據“證”的特點,有是證用是藥,藥隨證變,只要證情相符,雖是同病異治,異病同治,卻能殊途同歸。
三、戒囿于經驗
所謂經驗,是指醫生在臨床實踐中獲得的診治疾病的知識和技能,它是在醫學理論指導下進行醫療實踐的產物。它能夠提供和啟發診治思路。經驗是寶貴的,它在診治疾病,促進醫學發展中都有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是,經驗也有它的局限性,囿于經驗使之固定或絕對化也不正確。因為一個臨床醫生所經歷的病種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其臨床經驗也是有限的,在疾病的診治上容易墨守成規,對新情況,新問題,照舊是老經驗,容易把貌似經驗范圍內的疾病誤診為經驗認識范圍內熟悉的疾病,把已變化了的疾病誤診為原來的疾病。
四、戒本本主義
青年中醫記憶力強,思維敏捷,基礎理論較扎實,但是也容易搞“本本主義”。一些青年中醫認為只要理論記得熟,條文背得多,就能做一個好醫生。殊不見,有些人中醫理論講得頭頭是道,可病人服藥并不靈驗,有人稱其為“有學(理論)無術(臨床實際技術)”。因書本知識是前人經驗的總結,記載的疾病是疾病的典型,但在臨床實踐中很多病人并不是按書本上的規律生病。“熟讀王叔和,不如臨證多”,只有經過反復實踐,才能對正常舌、脈和異常舌、脈作出較準確的判斷。若僅照書本知識來應付瞬息多變的臨床病證,難免有按圖索驥之弊。
五、戒憑脈診病
中醫臨床常見病人就診,手臂往脈枕上一搭,閉口不提病情的現象。個別醫生也竟然隨意逢迎,故弄玄虛。脈診是重要診斷方法之一,但不能代替其他診斷方法。脈象只是病人臨床表現的一個方面,而不是病證的唯一表現。輕率否定脈診,認為可有可無是片面的,盲目夸大其臨床意義,認為他包斷百疾,神乎其神也是不科學的。有時脈象還可出現假象,或與病證不相應。因此,臨證必須四診合參,綜合分析,脈證不符時更要根據全面情況來決定“舍證從脈”或“舍脈從證”,以免誤診。
六、戒畫蛇添足
臨床上還有一種情況,即在中醫辨證求因,審因論治后,再根據西醫的病名畫蛇添足。如辨病證為風寒感冒,投以辛溫之劑已屬對證,但由于受到“感冒主要是病毒引起”的影響,而加上所謂“抗病毒”的苦寒之品大青葉、板藍根。如此選方用藥,既不是正治,又非反治,實有悖于中醫理論。這種不做具體分析,混淆不同概念的做法,無疑會影響療效。
七、戒今方明更
近年來疾病譜的改變,中醫門診上多見頑固、慢性、疑難病證,經西醫治療效又不大的疾病,遷延纏綿,恢復緩慢,這就要求醫生具有卓識定見和剛毅守方的思想。這里的守,是在認識疾病變化規律,辨證準確,立法選方對路,用藥恰當前提下的守,不能和靜止性臨床診治思維方法混為一談。上述疾病的收效往往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有時一個對證的藥,初服三五劑,尚未達到“飽和量”,看不到成效,若醫無定見,改弦易轍,更法更方,就把治療在量變到質變的漸進過程中止了,其結果必然是前功盡棄。(摘自【中醫書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