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年委托檢驗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1.采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對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年委托檢驗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竭誠歡迎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競爭性磋商。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玉溪市中醫醫院2025年委托檢驗服務項目
2.2項目編號:玉中醫采WTJY20250514-013
2.3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競爭性磋商、資格后審;
2.4采購內容:滿足全院臨床診療檢驗服務、檢驗檢測項目需求,保證報告質量。具體采購內容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
2.5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對服務項目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2.6采購預算價:50000.00元/年,結算方式:中標單價*實際用量,據實結算。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相關要求:
3.1.1在中國境內注冊,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要求及其相應的服務能力的合法企業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供應商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須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或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或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經營不足一年的,從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個月財務報表;成立不足一個月的,無需提供財務報表);
3.1.3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成立時間不足二個月的供應商須提供成立以來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1.5供應商無重大違法失信不良信用記錄。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為準)。
3.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3.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3.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許可范圍包含相關檢驗服務。
3.3.2具備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冷鏈運輸資質)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4.磋商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04月30日到05月09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法定節假日除外)攜帶以下資料到玉溪市中醫醫院采購管理科(銀星綜合樓5樓507室)領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免費領取。
4.3 領取磋商文件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審驗: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許可范圍包含相關檢驗服務;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法人出席提交法人身份證原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磋商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2025年05月14日08時30分至09時00分;
5.2 磋商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開啟時間):2025年05月14日09時00分;
5.3 地點:玉溪市中醫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響應文件的開啟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5年05月14日09時00分
地點:玉溪市中醫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磋商會議。
7.發布媒介
本項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中醫醫院官網公布,其他網站轉載無效。
8.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玉溪市中醫醫院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玉興路122號銀星綜合樓(玉溪日報社旁)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877-2050101
日期:2025年04月29日